赤红色,上面隐隐有纹路,散发一阵不同寻常的气息。刘危安见到珠子的一刻,眼睛瞬间瞪的鼓起来,苍白的脸上掠过一抹潮红,激动的呼吸都几乎停止了。

    尸丹,竟然是尸丹!

    他选择腐尸作为目标是有原因的,腐尸行动迟缓,目标大,容易射中。击杀的成功率要远远高于其他物种。

    最早他选择的是公鸡,杀了三天三夜,公鸡没死,他重伤,最后半死的公鸡被别人抢去了,然后他换了目标,改为土狗,结果仅仅一个小时,身上就少了差不三斤肉,幸亏一支狩猎队伍经过,把他救下来了。

    后来,他就不敢单独行动了,组队。人多力量大,情况好一点,至少每天能够赚上几个铜板吃上一顿,但是好景不长,因为击杀一只山猫,分赃不均,队伍闹翻了,他找了好几天没找到新队伍。

    野队伍经常会发生分赃不均的事情,很危险,正规队伍都是熟人带熟人,轻易不招陌生人,刘危安这个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人,溜达了几天,最终一无所获,一咬牙,只能山上碰一碰运气。

    别说,运气还真不错,遇到一只逃窜的耗子,他见过耗子,但是没见过土狗那么大的耗子,见到的第一眼吓得魂飞魄散,但是第二眼看过去,就变成了惊喜,耗子已经重伤,一支箭射穿了它的脖子,逃到这里已经只剩下一口气了。

    这是别人的猎物。

    刘危安在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,抢它娘的!在追击的人到来之前,击杀了耗子,得到了一把匕首,也就是如今用的这把匕首,虽然小巧,但是锋利无比。之后带着耗子肉,逃之夭夭。

    耗子肉换了38没铜板,那一天,他吃了一个大饱。

    也是那一次,他决定了做一个弓箭手。经过一番筛选,他选择了腐尸作为目标,虽然其中还有很多客观原因,比如墓地人少,不用担心被抢怪,比如墓地距离近,比森林回城方便等等。

    所谓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,为了了解腐尸的特点,他咬牙花费了十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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